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调查报告
时间:2011-07-13 11:03来源:青岛政务网 点击:次
根据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工作的需要,我局对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
一、成本调查的目的
测算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
二、成本测算对象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三、成本项目相关标准确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
(四)《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五)《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六)《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鲁价调发[2006]102号);
(七)《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鲁价调发[2006]103号);
(八)《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鲁价成本发[2010]88号);
(九)《青岛海湾大桥合理收费标准研究报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0年12月);
(十)《青岛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青价审[2009]28号);
(十一) 其他相关规定。
四、青岛胶州湾大桥基本情况
青岛胶州湾大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经营性收费公路,2005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关于核准青岛海湾大桥(北桥位)工程的批复》(发改投资[2005]327号]。青岛胶州湾大桥位于青岛与黄岛之间,大桥主线工程起于青岛侧胶州湾高速公路李村河大桥北200米,终点于黄岛侧胶州湾高速公路东1公里处,顺接济青高速公路南线设计起点,中间设立红岛互通立交与红岛连接线相接。胶州湾大桥主线全长28.88公里,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80公里,使用年限100年。根据市政府决定,胶州湾大桥采取全球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人,由山东高速集团中标成为胶州湾大桥投资人,并成立了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作为项目法人。2006年12月26日,市交通运输委代表市政府与山东高速签订了《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经营期25年。
五、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测算标准
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测算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成本监审的规定确定。
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成本由大桥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投资成本包括大桥工程前期费用、大桥土建工程费用、工具设备及器具、配套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房屋建设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运营成本包括职工薪酬、大桥能源费用、大桥日常维护费用、大桥大修理费用、财务费用、固定税费、管理费用等。
(一) 投资成本(固定资产折旧)
投资资金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按审计金额测算;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金额测算,超概算部分均按照监理单位签证的金额测算。
(二) 大桥工程前期费用,按照审计后总金额列入大桥主体土建工程进行核算。
(三) 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大桥建安工程分类项目所占投资资金比例进行分摊。
大桥运营后银行贷款利息按照25年经营期分摊。
(四) 预备费用按照实际投入核算。
(五)职工人数:山东高速机构设置人数为420人。
(六) 工资性支出
工资性支出包括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各种报酬。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不得超过青岛市非私有经济单位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七) 社会保障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核定后的工资总额,依据不超过青岛市统一规定的缴纳比例予以测算。
(八) 职工福利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予以测算。
(九)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折旧年限超过25年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25年计算,并且不考虑残值;折旧年限低于25年的固定资产,根据《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按照其折旧年限的中值确定。
大桥主体土建工程折旧年限为25年;大桥沥青路面折旧年限14年,不考虑残值;机电设备折旧年限16年,残值率为4%;供配电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4%;配电线路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为4%;管理中心房屋折旧年限为25年。
(十) 根据《青岛海湾大桥合理收费标准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海湾大桥大修理周期为10年。
(十一) 财产保险费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固定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测算。
(十二) 大桥车辆通行数量,按照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报告中预测的车辆数量核算。
六、青岛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测算具体内容
(一) 大桥投资成本
1、大桥工程前期费用分摊
大桥工程前期费用包括大桥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大桥工程前期费用,合计48169.1244万元。按照25年经营期进行分摊,每年分摊大桥前期工程费用1926.7649万元。
2、大桥土建工程固定资产折旧
大桥土建工程包括大桥主体建安工程、钢箱梁、土地补偿费用、李村河等互通交通工程等。相关费用合计880762.999万元,按照25年经营期分摊,每年分摊费用35230.52万元。
3、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
设备及工具、器具主要为供配电设备,购置费用总额为5261.7606万元,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4%,年折旧金额为252.5645万元。
4、配套设施及设备
(1) 沥青路面总金额40441.0395万元,不考虑残值,按照14年折旧,平均每年折旧为2888.6457万元。
(2) 机电设备总金额为4621.2193,折旧年限16年,残值率为4%,每年折旧为277.2732万元。
(3) 护栏总金额为13602.2994万元,折旧年限15年,残值率为4%,每年折旧金额为870.5472万元。
(4) 供配电投资总额为2698.8689万元,折旧年限15年,残值率为4%,每年折旧金额为172.7276万元。
以上大桥工程及配套设施年折旧费用总额4209.1937万元。
5、管理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管理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管理中心房屋建设费用,投资金额为5774.3920万元,折旧年限25年,年折旧费金额为230.9757万元。
以上年(分摊)折旧总额为41850.3909万元。
(二) 大桥年运营成本
考虑青岛胶州湾大桥经营期限为25年,其经营成本考虑物价变动及工资增长等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经营期经营成本应考虑各项费用变动因素。
根据合理性原则,大桥25年经营期的运营成本测算职工薪酬以近三年青岛市非私有经济单位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参数;大桥日常维护费用、管理费用以近三年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变化幅度为参数。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山东高速设置职工人数为420人,按照测算标准并参照年工资增长率,测算25年经营期职工薪酬总金额为358160.33万元。
2、能源费用
能源费用主要是大桥照明用电,测算每年约160万元。
3、大桥及配套设施日常维护费用
根据《青岛海湾大桥合理收费标准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胶州湾大桥年日常维护费用25年总金额为58807.59万元,平均每年为2352.3万元。
4、大桥及配套设施大修理费用
根据《青岛海湾大桥合理收费标准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胶州湾大桥大修理费用合计78518.68万元,年均大修理费用3140.74万元。
5、财务费用
经营期财务费用包括大桥工程银行贷款利息及经营期流动资金累计银行贷款利息两部分。
(1) 大桥建设融资费用
经测算,大桥平均每年贷款利息金额为17212.8万元。
(2) 经营期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利息
经测算,经营期流动资金缺口贷款利息平均每年为26391.43万元。
测算年财务费用合计金额为43604.23万元。
6、管理费用及相关税费
管理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用、车辆油料及维修费用、相关税费、办公用品折旧等费用。经测算,平均每年管理费用为3345.51万元。
年运营费用合计66929.19万元。
(三)总成本合计
年运营成本合计金额为108779.58万元。
(四)标准小客车单位成本测算
根据《青岛海湾大桥合理收费标准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当标准客车通行费为55元,货车通行费用每吨次6.5元情况下,折算标准小客车年通行数量为1222.46万辆。平均单车每次通行费用为88.98元。
(五)胶州湾高速公路影响情况
根据测算情况,25年经营期胶州湾高速公路收入每年减少大桥流动资金贷款金额15783.89万元,平均每车次为12.91元。因此,如果考虑胶州湾高速公路现金流入,标准小客车单车通行费成本为76.07元。
(六) 政府补偿因素测算
根据测算情况,25年经营期政府补偿因素每年可减少大桥流动资金贷款金额15846.34万元,平均每车次为12.96元,因此,如果再考虑政府补偿因素,标准小客车单车通行费成本则为63.11元。
七、说明
定价成本不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等。
成文时间:2011-06-27
制发机关:青岛市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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