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港区于2008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由青岛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园区整合邻近港口转型升级设立,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功能最齐全、政策最优惠、通关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青岛保税港区管委会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管委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重点面向金融资本运作、法律、物流管理运营、政策研究、财会、外语、规划建设、港航管理运营方向的专业人员。 2、岗位要求: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较好,能适应工作强度和外地出差的要求;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可到管委会辖内的任何工作岗位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与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均合格后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准备下列报名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实习或工作鉴定、推荐信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表和个人材料汇总后打包压缩(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招聘考试公共信箱[email protected]。应聘资料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按照要求参加笔试,根据邮件回复下载准考证。 2、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地点详细地址参照准考证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青岛保税港区管委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考察公示: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待定人选名单,组织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并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监督。待定人选需在指定的医院参加健康查体。考察公示结束无异议并且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任人员。考察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试用期与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按有关规定解除与原单位的关系。
四、注意事项
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00开始,至7月16日17:00结束。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57号,管委会办公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01室。 联系电话:0532-86768000,86769961。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信息及时在青岛保税港区官方网站公布,网址:www.qdftz.com。
附件1:《青岛保税港区管委会2013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要求》 附件2:《青岛保税港区管委会2013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岛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港区实时政策为准) |